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廿三年後看丁蟹:不就是藍絲



廿三年後,大時代》仍可掀起全港熱潮,新聞橫跨各大版面,兩個月來不斷見報,連丁孝蟹都翻叮上碟」,據說做了四五十個訪問。香港電視史上還有沒有第二套劇可以如此?稱之為神劇中之神劇,實在當之無愧。

大時代》首播時,筆者只是個中學生,由第三十集開始看,單是最後十一集,已覺得此劇非同小可。97重播時跟大學宿友晚晚追看,看得如癡如醉。23年後,大時代》在這個年份重播,太合時了,因為你可把劇情直接套用到過去幾年的香港時局,完全突顯其荒謬。這一點前文已提,不贅。

今晚是《大時代》大結局。整套劇的重心人物,當然就是丁蟹,因為故事的主線和枝節都是由丁蟹的性格發展出來。23年後重看這個人,多了很多想法。

先要了解丁蟹的性格。丁蟹是個非常重視道德教化的人,他崇尚的道德人格包括:

孝道:百行以孝為先,所以丁蟹最重視這種道德品格,他認為不孝者,多成功也是枉然,所以常把「孝順」二字放在嘴邊。他侍母至孝,連第一個孩子也取名「孝蟹」,才輪到「益利旺」,正是沒有孝道,有利也沒用。他整治龍成邦時,也說龍紀文孝順,決定放過她,把龍成邦整得很慘後,因為這個孝順女兒,也就「寬恕」了他。

用情專一:丁蟹用情極度專一,對玲姐的專情令他引以自豪。他經常說「我哋兩個經歷咗咁多考驗」,換言之,即使玲姐「變過心」,他仍願意深愛她,以證明自己經得起考驗,自己如何專於感情。他因坐牢和玲姐一別十四年,十四年後仍然深愛這個女人,簡直是現代楊過。到玲姐死了,他還可以說「傻女,你鍾意進新,你早啲同我講」,他認為自己為愛其實可以犧牲,成人之美。另外,他整治濟哥時,也表露敬重有情義的人。濟哥因為華姐失蹤,跪地低聲求丁蟹放人,丁蟹幾乎熱淚盈眶,覺得這個大毒梟有情有義,便「寬恕」了他,更說「得閒飲茶」。

對朋友有義:這一點,他說過很多遍了。例如,他農曆年大清早便要到方進新屋企拜年,卻摸門釘;方進新被他打殘入院,他去探病還搣橙給他吃;他跟賤婆婆去拜祭方進新,還說「只有我這個朋友來探你」,他如何重視「友情」,簡直畫公仔畫出腸了。

恩怨分明:丁蟹是個有恩報恩,有仇報仇的人。大仇必報,所以即使中槍重傷離開了台灣,康復後還敢回來找濟哥報仇。當大仇得報,他便嚷着要報大恩,而玲姐就是他的「恩人」。

有正義感:方家遭黑社會搞,丁蟹在獄中看到相關新聞,激動大叫「爛仔所為,仲係人嚟嘅」,表示他對欺負弱者的行為看不過眼。另外,當他知道要在庭上捅出方敏的事,非常激動,雖然最終也在庭上說了,但說了幾句便過不到自己的良心,拒絕再盤問。當知道方敏跳樓自殺,竟忍不住流下男兒女,說人家「打感動」。可見他頗有正義感。

輕利重義:丁蟹認為,所有發達的人都是見利忘義之輩,所以方進新是「道義放兩旁,利字擺中間」的股票。玲姐是見錢開眼所以愛上方進新。他認為仗義每多屠狗輩,所以黑社會也有好人,比有錢人更有道義。

懂自省:吾日三省吾身,丁蟹也會自我反省。首先,他在擂台上打死人,還到人家屋企跪地道歉;他打到方進新腦殘,表示歉疚,還去醫院探病;他在台灣打到大頭癱瘓,出獄後第一時間去探望他,可見他很「自省自責」。

深信善惡有報:「人善人欺天不欺」這句座右銘已說明這一點。他認為做事要對得住天地良心,如龍成邦、周濟生,惡貫滿盈,必須有報應,於是由他自己替天行道。

中庸之道:他認為凡事不應做盡,所以,對付方家,他認為「使唔使咁盡呀」;當他轉運買乜中乜時,他認為「太旺唔掂嘅,要輸返啲」。

重視家庭:「父為子隱、子為父隱」這種精神,最能體現在丁蟹身上。無論兒子如何喪盡天良,他都可以不當一回事。他自己殺了人,闖了大禍,永遠希望兒子用盡方法擺平。試想,如果丁蟹有一個黃絲兒子,必定會大義滅親,報警拉了這個殺人兇手。


如果將以上道德人格結合,丁蟹這個人,就是孝順、有情、有義、有正義感、恩怨分明、重視家庭、輕利、能自省、深信善惡有報和懂得中庸之道,這個人,已接近中國文化裏的完人。

但為什麼丁蟹最終卻是人見人怕呢?因為這些道德人格,只是口頭上的教條,是用以批判別人,以之律人,而非律己。

丁蟹雙重標準,對他人用一套最嚴格的標準,對自己是另一套最寬鬆的標準,今日的用語就是「龍門任搬」。只要事情不關乎自己利益,不符自己信念的,就滿口道德,無限上綱,肆意批判,但一涉及自身利益,就用最低的道德標準,一切以自身利益和喜惡作最大考慮。這之所以,丁蟹令人覺得其虛偽得瘋狂。例如:

丁蟹的兒子用盡手段幫他洗脫罪名,就十分正確,所以當他大罵兒子對方家太盡,給兒子勸了幾句,想到自己的處境時,態度便一百八十度轉變,覺得事情合理起來,甚麼人善人欺的口頭道德全抛開了。

他說「唔好咁盡」,但當他發現滔滔追擊,便要玩到最盡,將集團股價壓至一毫子。

丁蟹口頭上討厭欺負弱者,但當自己的兒子迫人家女兒上床,還把人家滅門,做到咁盡,他由始至終一聲不吭——因為方家累他終身監禁。「唔好咁盡」是口頭叫人做的,不要欺負弱者是對人說的,只要自己利益受損,便有咁盡得咁盡,有咁弱欺咁弱。

他雖然深愛玲姐,但為求脫罪,在庭上卻說玲姐利用他的感情。

他有仇報仇,但當方展博為父而憎恨他,他認為是不當的,是他是非不分。

丁蟹對朋友有義,但其實他根本沒有朋友。劇中他只有方進新一個朋友,而且是因為賤婆婆的關係才被迫成為朋友。一個對人有情有義的人,竟然沒有朋友?

人家炒股就是「利字擺中間」,丁蟹自己炒股發大達,卻是上天對他的補償。


丁蟹絕非大奸大惡之徒,反而滿口仁義;他看聖經又看道德經,口裏常吐出一些耳熟能詳的道德教條,但所有教條都是口頭上的,卻沒有「知行合一」,姑且稱之為「口頭道德」。這些教條在封建社會被中國皇帝挪用來管治人民,大部分是將儒家思想的「思想」抽空,餘下有利專制統治的儒家教條、口號,甚至代替法律,在小農社會用以判案、排解糾紛。

所以,丁蟹像很多中國人,滿口大道理,可是,即使是未變成強國的中國,也不見得國民的行為如何實踐了這些高尚人格,到今天的強國,更不消說,早已是道德淪喪於滿口道德中,跟丁蟹一模一樣,仁義禮智忠信孝悌禮義廉恥,都是書上寫的,口裏說的,借之對他人大肆作道德審判,有時更借之來達到個人目的,自己的行為卻可失禮卑污得無可救藥。口頭道德,正是以之律人而非律己。

丁蟹為何如此接近中共?因為他集合了中國的口頭道德文化及專權性格。丁蟹有極強烈的控制欲,這裏不用多花筆墨。兩者結合,便成大禍,毛澤東不就是利用中國人這種口頭道德文化嗎?對待其他人,道德界線便推到最高,佔據道德喜瑪拉雅山,令人人皆有罪,以便加害討伐。但對於自己的黨,一切不道德都是別有國情,都是無可奈何不能不如此。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藍絲其實也是這副德性。他們都是滿口大道理,但在現實上就只會針對人家的小錯,例如講粗口、在車上吃麵包、不讓座等小問題,但對於政商勾結、利益輸送、政體腐敗等更大的罪惡,他們可以像丁蟹對兒子惡行一般,不吭一聲,視若無睹。平時他們可以滿口仁義道德,說要保護婦孺,不應「大蝦細」,但看見學生遭警察亂棍毆打,他們會直呼「打得好」、「抵死」。他們一邊說凡事不可太盡,但對於警察對手無寸鐵的學生施用催淚彈兼用警棍狂毆,他們不會覺得做事太盡,反而是抵死。維園阿伯一邊粗口橫飛,就一邊狂罵人講粗口;那些超理性中產藍絲說政客都是騙子,自己卻虛報地址幫仔女入讀名校;那些藍絲公眾人物,一邊用歪理踐踏言論自由,一邊說自己在捍衛言論自由。某些人一邊罵人炒高樓價,但同時炒IPHONE,炒鈔票,最後也是以炒樓為最終目標。還有一些,一邊叫你愛國,一邊擁有外國國籍;一邊叫你接受愛國教育,卻把子女全送去外國。藍絲看見天災人禍死人多了,像丁蟹悲慟大哭,但看見中央拉人打人殺人屠城,不單不吭一聲,還加入「自辯」,大叫「這件事的重點不是有沒有屠城,而是屠城後的經濟發達,是浪子回頭金不換」。

這就是藍絲。像丁蟹一樣,所有道德教條能成為正確的前設,是他們的自身利益不受影響,不符合這個前設,任何合乎道德之事可變不道德,不道德的也可變成合乎道德。

在現實中,道德問題往往不是黑白分明,更多時涉及道德兩難,兩害需取其輕,往往令道德教條流於理想口號。但不是說道德教化不重要,而是在道德兩難中,用處不大。兩難中要作最好的決定,涉及理性思考,苦思一個結果比較不壞的決定。所以,道德教條在封建中國是用來管治農民的,農民思想簡單,教育程度不高,教條式道德成為最有效的「法治」工具。舊社會遇上什麼糾紛,不是往衙門送,而是大夥兒到堂進行道德審判。中國文化有着這樣的背景,長久流着道德審判的血,卻摒棄理性思考。結果,要以理性作判斷時,要用思考解決兩難處境時,就立即惹來大量標籤式的道德審判,莫說藍絲,即使是黃絲,也是「左膠」、「法西斯」滿天飛。

恩怨分明,是非曲直,不是單靠口頭道德成事,還要靠理性。像丁蟹,像藍絲,沒有理性支撐的道德教條,只變成恩怨不分,是非不分,黑白不分。不少人一直靠口頭道德去判斷一切,但只要事情一複雜起來,口頭道德派不上用場,行為便失去了依據,又拒絕思考,仍然以口頭道德代替理據去反駁,令這些人變成更不道德。

可以說,像丁蟹般,中國人說得太多太多道德,卻嚴重欠缺對道德的理性思考和反思。中國的帝皇之術,就是向民眾灌輸一堆口頭道德,卻抑制理性思考,結果得到的不是道德高尚的民族,而只是以道德教條鋪砌一條地獄大道,就像丁蟹般是一個用道德教條製造的惡魔。這個地獄,在文革時代,就已出現過一次。

最後一個問題:丁蟹這個情況夠壞嗎?筆者認為他還不算最壞,因為角色設定中,他並沒有「愛國」的元素,所以他害的只是一家。如果,丁蟹的口頭道德加專權性格再結合滿口民族主義,他害的,可以是一整代人。

2015年6月2日 星期二

廣告是一種「專業」嗎?


廣告狂人訪問了創作Snickers抽水廣告的創作人。當中有一段是這樣的:

「客戶其實好buy 條蹺,不過(客戶方的)legal開頭唔approve,因有可能畀人告,又有可能有版權issue(講句嘢都有版權XD),又怕廣告訊息 -- 因為肚餓講錯嘢太武斷⋯⋯為咗回應佢呢個concern,我哋同客以及legal 就一齊坐低諗,最後諗到喺slogan『十做九錯 全因肚餓』後面加問號同嘆號,咁先有得出街。客戶同我哋一齊傾返嚟,真係好多謝佢哋!」

這段話又我想起一件往事。

我曾在一家小規模的廣告公司當過廣告撰稿員(Copywriter)。公司有一個「大客」,發鈔銀行之一,一般將大廣告交給4A公司做,這家小公司就專接銀行所謂below the line的工作,或更準確說,將「豬頭骨」交給這家公司,即4A懶得做的Jobs

其中一件豬頭骨,是設計派給客戶的利是封。銀行希望在利是封上印兩個表示「富有」的字,於是大夥兒建議用「富足」二字,大家同意,向銀行建議。

撇除大家的學歷背景,用客觀的抽離態度想想:你懂不懂「富足」這兩個字是甚麼意思?我認為,任何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也應能理解這兩個字,上至日儲三千的劉公子,中至地鐵雙雌狒,下至劍僑護老院的老人家,也應該懂得「富足」這兩個字是什麼意思。如果你是用華語的(包括廣東話和國語),連這兩個字都不懂解,實屬極少數。我想我不是主觀。

但銀行的姐姐仔回覆:「這兩個字深咗啲喎,有冇啲淺啲㗎。」

我們希望改用「旺財」,淺白,誰都明白,也盡顯廣告創作的專業!

但老細認為,大家已夠「旺財」了,何必出賣自己的身份呢?最後,大家創下自己在廣告文案裏的高峰,改用這兩隻字:富貴。

冚家富貴!

我們從來不認為自己意念很出色,只是想知道,今天廣告還有沒有「專業」這回事?

廣告理應是一種專業,但它不像會計師、醫生、工程師、律師那種專業,普通人不能在會計、醫學、工程學和法律上隨口吹水發表偉論,但任何客戶都可在廣告上發表其意見,而且言必偉論,貌必專家。在客戶至上的商業世界,他們付了錢,按他們的「偉論」來做,理所當然,而且他不聽你的「專業」意見,不會計錯盤數、死人、塌樓或坐監。

再加上,今天這又投訴那又投訴的文化——你玩男女GAG,左膠投訴你物化;你玩中國文化,右膠罵你賣港。做創作多難,很明白。

如果這是一個有質素的社會,客戶的反意見應能令廣告界進步甚至汰弱留強,可是當整個世界都走向集體反智時,太多太多的反智客戶愛以自己的「偉論」來壓倒廣告的專業,既有權力的快感,又沒有甚麼損失。

從前,香港很好玩。但今天,香港還有什麼好玩?在一個反智的社會,越make sense,越碰釘。

難得有Snickers這樣的客,是值得讚揚的。今天,就去買幾條Snickers回來。

2015年5月29日 星期五

不合作權利,請尊重,講完



今早,看新聞,高永文出來跟傳媒交代:有兩個接觸過新沙士病人的南韓人,拒絕合作,不配合檢查和隔離。高更說,會尋求國際機構如世衛協助。

即係咁,我還記得,眼前這位高官,不久之前,十分傲慢跟一個老伯說:「(一堆廢話),講完。」然後,拂袖而去。我想,這兩個南韓人接到特區政府的電話,也可能傲慢地說:「No Way, Kong Yuen!」

我又記得,前警務處長曾偉雄,公開跟市民解釋為何暗角七警可以在認人時不合作,說:「請尊重他們作為一個疑犯的不合作權利。」我想,人家不是香港居民,不是豬,南韓人是出名示威勇武的民族,為什麼要配合你?我們是要尊重這兩個南韓人不合作的權利。

我還記得,去年有九名記者被拒入境菲律賓,特區政府包括狼英說,非常重視並會跟進,但當黃之鋒被馬來西亞拒絕入境,特區政府卻說「尊重別國決定」。如果我是那兩個南韓人,今天叫我留下檢查的是英美等文明政府,我樂意合作,但看特區政府這幾年的德性,我當然鄙視兼發揚「不合作權利,請尊重,講完」的「特區精神」。

最令人發笑時,高官還要尋求國際機構的協助。這個世界不是沒有國際標準嗎?國際組織關你箇屁事!我們有我們的國情,國際的公共衛生標準並不適用嘛!

我不是無良,也不是抽水,我都不想有疫症爆發,我都好痛恨那些播毒的自私人,但當你回心一想,一切不過是因果吧,怪得人嗎?當一個政府接二連三說過以上的話,事事龍門任搬,天天叫你「尊重」,就是你不再尊重這個政權的開始。

政治不關你事?政治會找上你的,更可能向你索取沉重的代價。

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

老屈:警察 不做不錯 一做就一定錯



是日,一個小弟很敬佩的專欄作家「老屈」(大陸演員兼作家徐靜蕾的外號就是「老徐」,我覺得屈小姐的才華和美貌均與之匹配,加個「老」字,很性感,並無貶意)的文章洗了版。老屈文筆好,又寫過自傳「怪獸家長」(惜未能拜讀),即使老屈寫的說話如何,大家也不可以網絡欺凌她——正如那個乜西總會,公開學生的片段作政治用途,也是你們網絡欺凌的問題。

看事不能一面倒。老屈的文章其實也有不少至理明言。例如她說:

警方早前拘捕的三十歲自閉智障男子因有不在場證據,獲警撤銷暫緩控罪,在被捕三日後無條件釋放。事件經過政客發酵、傳媒炒作,成為新一哥上任後第一顆要拆的彈,結果,事件在警方的公開道歉中,暫時落幕。錯就要認,打要企定,我絕對贊同,政客要的是鎂光燈,他窮追猛打判你濫捕、說你欺凌弱小,誓要投訴到底,無可厚非。」

事實上,警察擁有隨時拘捕人的權力,一時拉錯人,並在落口供時引導一個智障人士認罪,最後人都放了,實在是小事一樁,當然可以落幕。反之,學生在私人活動中唱了句粗口罵警察,沒有犯法,但事件經過政棍發酵、傳媒炒作,成為全港藍絲追打多月的新聞,至今仍無法落幕,實屬無可厚非。須知道,講粗口比殺人和拉錯人嚴重百倍,老屈必然贊同,社會應該天天追打維園阿伯爆粗,但如果有一日維園阿伯被屈非禮,小事而已,大家應噤若寒蟬。

藍絲,要的也是鎂光燈嘛!所以他們窮追猛打,一邊講粗口罵你講粗口,說你不配做老師做大學生,誓要投訴到底,大搞集會,要人丟失工作或學位,也是無可厚非。反之,一向支持香港警察執法的藍絲,在差人拉錯一個智障人士並誘導作供後,沒有人讉責是正常,但沒有人出來集會支持這次警方執法,圍堵智障人士宿舍,迫事主一家因其智力欠佳而麻煩了警方而向警方道歉,就令人太失望了。

可是,專欄作家不是神,總有出錯的時候。例如她說:

「此案亦反映警隊制度的滴水不漏,找到新證據,該男子的控罪立即獲撤銷,那正正體現完善的機制保障了無辜者,對比美國不時出現那些坐了幾十年冤獄才獲洗脫罪名的新聞,我們應該慶幸,在小島蒙冤的人,頂多受苦七十二小時。」

小弟不明白,當警方找到新證據後,如果被錯控的男子不立即獲撤銷控罪,那應如何?拉錯人放人這種常識如何是種滴水不漏的制度?假設警方拉錯了老屈,控告她強姦,轉頭有證據證明她無辜,難道繼續將老屈告上法庭,或讓你坐足三年才放你?難道這就是老屈天天追求的美好明天?

至於說到美國冤獄,所謂「不時出現」其實有幾「不時」呢?但這還是其次,更重要是,那些人為什麼坐了幾十年冤獄才獲洗脫罪名?就是因為未有人發現新證據啊。試想,那些坐了幾十年冤獄最終能洗脫罪名的,難道都是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其清白便放人嗎?還是他們無端端從監獄跑了出來當局又不追究,或監獄長心情好放他們出來?再者,如果美國政客或傳媒找到警方犯錯或當事人被屈的證據,將之「發酵」、「炒作」,有沒有可能不立即釋放?

我們應該慶幸,在小島蒙冤的人,頂多受苦七十二小時——傻啦,我們應該慶幸,事主入住宿舍,有清晰的出入記錄和錄影,有很多人證,很容易找到不在場證據,不然,這個在小島蒙冤的智障人士,很可能要受終生監禁之苦,又怎會是七十二小時呢?

沒有證據就放人只是常識,將之提升到「滴水不漏」的系統,老屈這次未免失手了。但最令小弟不滿的,還不是這一點,小弟最憤怒的,就是如此愛國的老屈,竟然開口埋口就引用美國作例子,仿佛對其案例如數家珍。我們最愛的中國,本來就是最好的例子,以證明香港制度如何先進。為顯愛國之心,小弟認為老屈應該這樣改寫:

「對比中國經常出現那些坐了幾十年冤獄甚至坐到死果日仍不獲洗脫罪名的新聞;對於那些無證無據便捉一個人回來監禁幾年、即使家屬投訴傳媒有證據在手都不能將之發酵』、炒作』、真相永不見天日的新聞;對於中國多於繁星的冤獄卻配備滴水不漏的打壓言論制度;對於一如智障人士般屬弱勢的盲人陳光誠、失聰的李旺陽被監禁被自殺,我們應該慶幸,在小島蒙冤的人,頂多受苦七十二小時。」

老屈又說:「警察不是神,總有出錯的時候,政客為了政治利益、黃絲帶為了抓緊抹黑機會,當然會聚焦在那個錯處,然後如獲至寶地猛攻狂插……警方調查十九天,翻看八百小時閉路電視片段,綜合街坊口供鎖定疑犯……聚精會神看八百小時的CCTV,不是說笑的活兒,就算「飛帶」快看,也起碼要用四百小時,如果真的要「濫捕」,探員何必捱這些苦?第一天就把所有穿紅衣黑褲的抓回來屈打成招算了。這案件在太多非專業的外人指指點點下,匆匆蓋棺,連最高層都道歉了,誰還敢再踩地雷續查案?執法者原本一心為老翁雪冤,廢寢忘餐查案,只因中間出錯了,就把所有努力推翻,還被亂扣濫捕帽子,以後,還會有警察敢做事嗎?」

沒錯,任何人,都不是神,都有出錯的時候,出錯了,便應受到嘉許、鼓勵、或讚頌,這才是滴水不漏的制度。可是人類文明不知為什麼沒有發展出這種制度,世界還不是這樣運作。

所以,老屈的邏輯在今日的世界就不太通行。警察看八百小時片段,莫說閉路電視,即使看的是AV,也足以導致二次無能。可是,警察是受薪的,受薪要查案是他們的責任,看了八百小時錄影,放工後可以有錢去酒館、過澳門、上東莞,又有甚麼問題呢?因為受薪,更是受納稅人的薪,做錯事給人批評,要問責,也是無可厚非。

試想,如果共產黨出重酬,聘請一些文人每天在報章抹黑黃絲,每天寫八百字,一年就寫了292000字了,如果這個人寫錯了一篇文章,誤變成撐黃絲,共產黨震怒了,說你是「打着紅旗反紅旗」,這個文人會否和共產黨說:

「寫三十萬字,不是說笑的話兒。要一個受過大學教育還曾經教過大學的我,寫三十萬字只適合智障人士看的文章,就算HEA寫,也不是說笑的活兒。我原本一心為主人你出力(受薪這個當然不好意思提),廢寢忘餐地寫,只因中間出錯了,就把所有努力推翻,還被亂扣反紅旗的帽子,以後,還會有文踎敢做事嗎?」

這個文夠膽不夠膽這樣頂撞?你不說還可,一說,恐怕共產黨學金正恩,把你放在高射炮前面行刑吧!難道這個文人又會覺得共產黨的震怒是抓緊抹黑機會?
       
最後,老屈說:「不做就不會錯,如果探員不去看那八百小時CCTV,就不會拉錯人,就不會成批鬥對象,就不會令一哥難堪……如果,如果大家甚麼都不做,就甚麼亂子也不會出,警隊就可明哲保身。」

小弟最不明白這一點:「如果探員不去看那八百小時CCTV,就不會拉錯人。」那麼,老屈是否暗示「看完八百小時CCTV就會拉錯人」呢?老屈是否指出,警察本就無能智障,不查還可,一查便醜態百出?是否暗示「你們那麼無能不如唔好做事了,反正你班智障不做不錯,一做就一定錯」呢?

小弟一向支持警方執法,對於老屈這樣抵毀警方,實在不敢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