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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上兵伐謀:以後的可行路向

「上兵伐謀(整體謀略),其次伐交(外交),其次伐兵(興兵),其下攻城。」

這是《孫子兵法》教授的道理,也是千古不變的定律。

坦白說,對雙學星期日的行動確有失望之處,當這個行動看起來毫無策略,便已違反以上原則——以攻城代替伐謀,即以最差手段取代了較好的手段。這不是馬後炮,因為我們在之前從來不知道其策略。

但也不能荷責雙學。兵法可運用在很多地方,懂變通便可,但這場運動很多處都不能用上兵法,最大原因在於,無論做生意、搞社運還是戰爭,用兵得宜的關鍵是有領導。沒有領導,不能練兵,沒有服從,不能上下一心,所以即使雙學以道德號召呼喚了一萬幾千人,由於只是散兵,毫無默契,與接受過訓練的警隊無法相比。以散兵攻城必然死傷慘重,這只是軍事常識。

誠然,我沒有什麼計謀可解決問題,可達到目的,但我不認同很多人說「這樣做沒用,那樣做沒用」的態度,因為我夠膽說,任何一個單一計策在今天的形勢都一定沒用。我們是平民百姓,沒有龐大資源,不像政府可以用稅收來對付市民(而市民還要繼續交稅);我們沒有動用武力的權力,連收藏一支棍狀物體你也可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對手卻可隨意揮棍;我們沒有背後勢力,所謂外國勢力全屬子虛烏有,不像對方有個更龐大的國家機器,可以動用近乎無限資源,單是聘請演員也可動輒用七位數字。有些人要強攻,一些人想文攻,一些人要保留實力伺機再戰,但無論甚麼方案,我絕不相信單一進行便可達到目的,連有沒有效果也成疑。

與其因為策略相異而互罵,倒不如重新思考,think out of the box:我們是否需要統一策略?我們可否寄望蝴蝶效應,多管齊下,好過把心血浪費在互相攻訐(除非那是你背後被委派的任務)。早已分析過,相信大家也很清楚,雨傘革命的肇因本就是一種蝴蝶效應,因為各方(包括對家)都做了一些事而促成。運動高峰已過,根本不能有大規模組織的攻防,故只能多管齊下,每件事都能累積一些效果,敵城自破的可能便更大。高手對決,你很難寄望用一步棋便將軍,反而要誘敵走錯一步棋,乘勢而起,便可徹底反攻。你說要等多久?沒有人知道,所有變革成功前,從來都沒有人說得準會在何時成功,要麼大家放棄,要麽就堅守每條戰線,咬緊牙根戰鬥下去。

我們的路,至少包括:

學民已在做的絕食

誠然,我總覺得已不是時候,但又誰說得準?我有這個權威嗎?誰有這個權威?而絕食確實有感召力,說不定有想不到的化學反應。

三子自首

佔中三子要自首,也可隨其尊便。他們的理念是透過公開審訊和自辯去闡述運動理念,你們抗爭者覺得沒需要,但他們代表中產、知識分子和道德代理(牧師),他們承擔責任而帶出的論述,確有可能令一班不積極參與抗爭的人有不同想法,或至少塞住某些人的口。我們不能假定,不同群體是完全割裂的定型,同為基層,也有支持民主和只想糊口的;同為中產,也有顧及社會的中產公民和只顧自利的離地者。最重要是,我沒有聽過佔中三子呼籲大家去響應自首,正如黃之鋒也沒有呼籲大家參與絕食。

其次伐交

學聯本來用這招,就是希望上京見官,但顯然此路完全不通。但伐交也可以有另一重意義,而大家其實也在做,例如積極向國際機構聯署。這幾天,中共不讓英國下議會議員來港,明當他們是「黑名單」,這可會成為外交層面。另外,既然台灣和香港的年輕人有如此相似的論述(本土、抗共),大可與之聯成一線,廣交戰友。眼光闊一點的話,當可更理解伐交之意。

鳩嗚

鳩嗚是一種有效的策略,但一定要認清其作用和限制。由於抗爭者本來就是散兵,所以鳩嗚戰述看起來很有效。太平天國後期擾清的捻軍,就是「無定之寇」,四處流竄,剿平太平天國的曾國藩也對其束手無策。如水之兵,雖難處理,但缺點就是難有據點,而且也受地理限制。旺角鳩嗚是最理想之地,因為橫街窄巷太多,水銀瀉地,而警方怕大水流入大道而成山洪,死守河口,流水便在不同小川亂流,難以處理。金鐘清場要轉化為鳩嗚,並不容易,因為地理問題,可能要另覓地方。但這種戰述其實難以達到最終目標,只可牽制對手,消耗士氣——人數夠多,流水的組成便天天不同,但當值的警員不可能天天完全不同,久戰則怠。

投訴

很少香港人希望賴以成功的核心價值受損,因為如果香港變成大陸,全港一鑊熟。對於諸如人權、新聞自由、法治(非單單守法)等被踐踏,我們要盡全力去守護,警察濫權,必須追究到底。所有核心價值如果沒有人去團結守護,都是脆弱不堪的。但要懂得投訴程序、渠道、如何寫投訴信等,並不是普通市民擅長的。以我自己為例,我見到片段中警察打人,我也懷疑究竟可否去報案?我記得警察說過youtube片段也可舉證,過去就有小巴司機因youtube片段被成功入罪。那麼,有冇人可以整理或成立「監察或投訴組」,指導市民如何舉報濫權,撰寫投訴信初稿呢?用盡一切合法渠道去召集更多人參與,務必死守一眾核心價值,也是抗爭之路。

鋪路選舉

明年是區議會選舉,後年是立法會選舉。暫時來看,泛民有守不住之危——我看到的是一群完全落後於是次佔領形勢的泛民。但選舉只看私怨,便會輸掉大局(大家真要多咀嚼《選戰》),輸掉議會,後果可以很大,當然大家會說「選泛民入去咪又係做唔到嘢」,但政治道德從來是兩害相權取其輕,有一定泛民議員最少有希望做到嘢,沒有泛民議員則連希望都沒有,到時只有對手做到嘢,連拉布都不可能。

但我對選民是否有足夠成熟去為大局投票,並不看好,而且看來當中必有人搞局。我認為部分抗爭者的確可以積極考慮組黨參選,可以借選舉把議題公開帶出,也可盡早吸收政治經驗(這從來不是不朝一夕可達),即使讓選民花生一下,看着你們質問那些建制派參選人,也是一樂。而且,年輕人在選舉工程中,最少包袱,說不定奇峰突出,就像今次雨傘革命一樣,能擊破選舉範式也說不定。


路向當然可以更多,例如「超合作運動」,各路人馬可以盡出奇謀。問題只是,以上種種事情如何協調一起做,才可達最大效果,才是最難的「伐謀」。謀定而後動,乃千古不變之律。謹記,有些事不應公開說,因為人人都可以看到文章。大家深思後與自己的同路人商討便可。

認識一下歷史

最後,想談一談孫中山。這場運動中,很多網民久不久就拿孫中山為例恥笑人不夠勇武,或用辛亥革命來類比,不斷批評同路人。在我眼中,他們讀書有限,因為他們真以為孫中山勇武非凡,一出山就掃平滿清,一如大家少年時讀完三國演義,便以為劉備是忠、曹操是奸、諸葛亮是神一般。

孫中山在1895年第一次在廣州起義,但其實什麼都未做便「收咗皮」,史書形容為「事機洩密,接濟未至而失敗」,如果換了今日,就是大家鬧雙學的「柒爆」。之後孫中山便逃至日本成立興中會,後在倫敦蒙難而上了英國報紙頭條,因禍得福而聲名大噪。之後他一直在外地,不斷宣揚革命訊息,做的就是「伐交」,而不是四處打擊「同路人」。孫中山是一個理想型政治家,故很懂得包容其他意見,主張變革維新的梁啟超屬保皇派,不斷攻擊革命派,逃亡日本後,孫中山仍然找他討論大局,最終雙方也較能互相諒解。1905年,孫中山整合不同的革命路線勢力,將自己的興中會、黃興與宋教仁的華興會等勢力團結起來,成功建立同盟會。

由於孫中山在外的努力,令到很多在外地特別是日本留學的中國學生,信奉革命思想,回國加入軍隊,在武昌起義時起了重大作用——響應起義而叛變。滿清半壁江山並不是革命軍勇武打回來的,而是積累已久的理念總爆發。武昌起義成功後三天,孫中山才從報章得知。但革命於此時仍未成功,因為袁世凱的北洋艦隊把革命勢力打得落花流水,最後孫中山以總統之位利誘袁世凱,由袁出面游說清室投降,交出政權,始避免了內戰,並促成革命的成功。

可以看見,辛亥革命的成果並不是單靠勇武而得來,有勇無謀,樹敵排他的路向,即使成功也不見得成果可以長久維持。

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928一個月:感受,撕裂與退場



2014928日,香港從此不一樣。

歷史上有很多重大事件,並非計劃出來,而是因為事前無法想像過的事發生,而促成的,任你在網上說得如何勇武,沒有契機,也促成不了歷史事件。第一枚催淚彈,引爆了所謂的雨傘革命,是任何人都無法預計。

當然,任何引爆的先決條件,是有足夠的火藥。民怨累積到達沸點,早就可以預計,到今日仍後知後覺的,驚訝問「點解香港搞成咁」的,只是一直把頭埋在沙堆中,突然一場沙漠風暴,把沙吹起了,才第一次看到周遭的環境,然後問:「發生什麼事?」繼而罵:「沙堆裏有什麼不好?為什麼你們要刮起這場風暴?」總有一種人,只活於自己的世界,而他這個微小的世界被侵擾了,他只會罵,從沒想過認清現實。

這場運動,是一個時代的記憶,每個香港人都忘不了。我未試過,這麼多晚都開着新聞台,直至深宵,心情緊張得睡不着,滿腦子都是不同的畫面。特別是103日,一幕對香港來說荒謬絕倫的畫面出現了:一大群一大群戴口罩的疑似黑社會人士,到旺角和銅鑼灣打人,一直平和的集會立時變得暴力衝突處處,同時,警察可以隻眼開隻眼閉。過去那麼多年,曾幾何時香港出現過這種情景?幾年前我重溫經典劇集《大時代》,當中有一段劇情,是黑社會不斷騷擾和恐嚇方展博(劉青雲飾)一家,他們一家還掛住「黑社會迫害」的牌到街上靜坐,但最終也沒人幫到他們。當時我覺得劇情太誇張了,黑社會怎可能如此光天化日、明目張膽去恐嚇?你真當香港皇家警察死的嗎?

原來是我太天真,只怪當時我不太認識一個人——梁振英。

那一晚,我完全睡不着,只睡了四小時,便上班。我想,這是整個運動令我覺得最悲哀和憤怒的一晚。翌日,我把香港的情況歸結為全新的社會流動階梯:

中三輟學,加入黑社會,保護香港安定繁榮。
中六畢業,加入警隊,協助黑社會保護香港安定繁榮。
大學畢業,瞓街,等黑社會打,再等警察拉。

想不到,事情發展下去,可以變化到:不單等黑社會打,還等警方拉去暗角打。

撕裂

這一個月,意想不到的是,運動迫出了很多事情浮面:香港公民的質素,垂範全球;我們精銳的警隊,原來可以變得如此黑暗;藍絲帶支持者,其義和團式暴力是預計的,但其表現比想像中還要智障;黑社會可以晚晚去圍傳媒機構,而沒有人理會;原來TVB新聞高層認為拳打腳踢是不客觀的字眼,所以對TVB記者權打腳踢是最客觀的果報;梁振英原來可以得罪這麼多人,而且不斷增加中;香港人可以如此有創意和毅力,創出「獅子山下我要真普選」這個終極符號;原來政府拆Banner的效率是可以如此快的……

或者,更意想不到的是,我們身邊某些朋友,其想法如此令你失望。很多人說,社會已經撕裂到如此地步,好擔心。其實,沒有什麼好擔心的。變革就是對社會不義的既得利益者宣戰,這種宣戰當然可以是和平而文明的,但顯然,撕裂在變革時代中向來是常態,不撕裂才不正常。法國大革命前後,法國一直在撕裂,還撕出血腥恐怖時代;孫中山推翻滿清,一樣有保皇黨抗衡論戰,反對革命,難道孫又得過全中國人的表態支持嗎?共產黨奪取中國政權,難道得到了國民黨支持者授權?馬丁路德金挑戰白人強權,難道支持白人的美國人還會少嗎?鄧小平推行改革開放,如果沒有撕裂,何需說「黑貓白貓論」來穩住大局?

撕裂,在變革時代,根本就是常態。問題是,撕裂的結果應如何走。撕裂是可以修補的,並不一定走向更壞。這一個月來,香港人的公民質素,已充份表明,這種撕裂並無多大傷害,在一切完結後,關係還是可以修補的。

個人而言,跟支持黑社會打人、支持警隊縱容黑社會、支持藍絲帶暴徒非禮、打人、打學生、打記者和打女人、支持梁振英收五千萬沒問題的人,撕裂關係,沒有什麼可惜,正如跟支持納粹屠猶的人撕裂關係一樣,反而完善了自我人格。

退場

一個月了,有些人開始叫人退場,例如今天,有一批西醫,聯署叫學生退場。叫人退場是非常容易的舉動,只要你厚着面皮,你有很多來自道德高地的理由叫人退場,還順道可以表忠。但這群社會賢達,有沒有想過學生及其他抗爭者的處境?他們現在退場,艱苦一個月的抗爭換來零成果,然後,他們必將面對難以預計的秋後算帳,包括拘捕、打壓、前途受損。爭取成果上了無寸進,政府將來誓必變本加厲,對種種抗爭予以最大打壓。現在,不是示威者不想退場,不是示威者「勝利沖昏頭腦」,不是示威者「要贏到盡」,而是他們準備好輸盡了未來,卻一個零頭都贏不到,你卻高高在上說貪勝不知輸、要贏到盡,你不覺得很可笑嗎?

這批社會賢達,醫生學者,什麼也好,為什麼不去呼籲政府接納學生意見?為什麼不去呼籲政府誠意跟學生和談解決問題?退一萬步說,就當接受現在成果,如果你真要聯署叫學生退場,你應該先聯署要求政府確保不追究這群示威者吧?

局面已去到這樣一個關口:不是示威者不想退,每個人都會累,但退不了場,任誰勸,在這種了無寸進的局面下,根本沒有退場的可能。

有很多道理,我完全明白,例如:退場不等於失敗,我們要顧及政治現實。我完全理解這些道理,可是,這是一場歷史上很奇怪的運動,欲退,無從。

首先,這場運動是由道德感召而來,先是廣大市民對政府積怨極深,再因學生被補不獲釋以及對於這種小規模衝突使出催激彈和長槍,而一次過翻起市民的義憤。這場運動最難之處,是如何將這種短期、激烈的道德感召轉化為對體制改變的長遠、耐心的追求,但因為梁振英、警隊、周融和藍絲帶暴徒的「盡力協助」,以及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人表現出的不亢不卑、耐心解釋和承擔,越來越多人認同追求政制改革、實現真普選這個方向。這是運動得以持續一個月之久的重要原因。

可是,這是一個沒有「大會」的運動。最後如何了結呢?顧及政治現實,運動能一步到位的機會太小。但由於這是一個自發運動,沒有「大會」,任何成果都不能滿足所有人,誰可以指揮退場呢?

最有可能但也不太可能的是,政府讓步,推出沒有公民提名但比較多人可接受的方案並加送「梁振英送往中央精神病院保外就醫」(這就是不太可能之處),雙學等團體收貨,又要頂得住種種「出賣」、「不代表我」的無知謾罵,最後有很多人願意暫且退場,剩下小部分由警方清場。但由於政府大幅讓步的可能不高,這個結局看來也機會不高。

始終,運動是無可預計之下開始,如何結束也是無可預計。自發而來,真的會自發結束?還是歷史會出現另一個契機?這個契機導向的結果又是好是壞?我想,世上沒有人看得通。

我只能肯定的是,以後的日子,都是抗爭的歲月。因為,香港人,真的醒覺了!

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我可否拉挑釁我的學生去暗角?



本來,有些歪理,真是一值不駁,但在如此是非不分的年代,不斷有人散播歪理。

例如,有些人為警察辯護,因為示威者連日來佔據,連累警察不斷開工和OT,又有人辱罵警察,事發當晚更有人向警察淋水(懷疑是被打那個,但未確認),甚至有傳那些是尿,所以,對他拳打腳踢很正常,甚至說,打得少。

在中學教書時,有次看守留堂班。有一個中一小朋友,情緒非常之失控,當他失控時,竟走去推跌椅和枱,其他留堂的同學眼巴巴看着整個過程,你可想像我的所謂尊嚴是何等受創。那一刻,我都想走過去摑他兩巴掌。但我是專業的,我知道我失控的話,局面將更加失控,於是我冷靜,用軟功,勸導佢,也讓他冷靜下來。

如果,我每天工作十二三小時(很多教師也如此),多日來面對教學、辦公室政治、高層、家長、學生問題等等壓力,在那一刻遇到這個挑釁我的學生,令我尊嚴受損,我可不可以,拉他到暗角,打佢一身?我保證,沒有人會看到,我會用我的方法令他無法驗傷,我只需要令他覺得非常恐怖,就可洩我心頭之忿。我想問,如果一個教師,這樣做,有沒有人覺得很合理?

如果覺得不合理,那七個警察的行為又如何合?警察給賦予武力而不代表可以濫用,正如教師給賦予管理學生的權力不代表可以濫用。警方可使用的武力,止於制伏,除非制伏不了並危及性命,才能將武力升級。一個用𠝹刀欲傷害警員的神經漢,被制伏後,也斷沒有理由向他拳打腳踢,何況一個只是倒水並已完全被制伏毫無反抗能力的示威者呢?

權力越大,便需要更大的掌控,但人易受權力侵蝕,所以越大的權力越應受到制衡。遮打運動,充份反映這一點――沒有制度上的改變,各方面的濫權誓將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