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

警癌



經過過去一星期,警察已成雨傘革命最大的代罪羔羊,而一眾高官只在背後冷笑。

警察是很容易濫權的部隊,這就是所謂的「路西法效應」,即在特定情境或氛圍下,平時善良的人也會展現人性的惡。當下形勢是促成路西法效應的理想環境——警察被借用來處理與他們專業不相干的政治問題,他們是慣於服從的部隊,擁有武器和使用武力的莫大權力,抗爭曠日持久,部分示威者確也有挑釁之舉,雙方對峙,暴力場面經電視流轉,又加深示威者對警隊的仇恨,挑釁更多更深,警隊情緒壓力爆煲,而當權者已顯然默許他們對示威者濫權——不斷的惡性循環,自然加深路西法效應。

發展到這種局面,當權者豈有不知?一切是高官所料,他們今日只會在背後奸笑。警隊成了維隱工具,是當權者樂見的,因為以後要借之來打壓意見便不用畏首畏尾,只要把示威者塑造成暴徒,這班工具便越戰越勇越好用。

不要問為什麼警察甘於當成工具,服從是他們被訓練出來的專業。有些警察更覺得清場很快樂,很威,這並不奇怪,因為被容許縱權卻能憑良知控制這種莫大權力欲的,所需的學識、智慧和歷練毫不簡單,而大部分(但其實世上只有很少這類人)這樣的能人都不會加入警隊。

警民關係已不可能修補,社會大部分人都對警察有陰影。這當然也是極權樂見的,他們其實多麼不希望擁有武力的警隊中立,他們最希望警隊瘋狂,代為收拾眼中釘,自己又不用上身。這種關係撕裂也必會延伸到日常人際的撕裂,仇警和撐警勢成水火,仇警的無法接受「執行任務」的辯解,因為執行任務不需如此瘋狂;撐警的一心只想示威者死,警察越瘋狂他們越興奮,卻無視自己也可能成為濫權的受害者。而我認為,仇警和撐警是出於性格——偏向同情弱者還是傾向靠攏權力,我認為是一種天性。

可是,警隊濫權,社會每一個人都是潛在受害者,哪管你是甚麼陣營,都逃避不了。警隊濫權必然像癌細胞,迅速擴散,難以控制,連今日撐警的有一天都會捲入而被害,到時他們醒覺已太遲。

我相信,香港必然還有好警察,心中不認同這幾天的行為。昨天在電視畫面看到這樣一幕:一個警察瘋狂用警掍打示威者,另一個警察把他拉開,然後由他走上前,用警棍指住一眾示威者,大喝:「走,走。」我感受到他是手下留情。可是,當警隊生出警癌,要治療,就得把好的細胞也殺死,過程中也極度痛苦,而且經歷了這麼痛苦的療程後,還未必根治得了。

這就是警癌對社會的可怕。可惜,一切已回不了頭。將警隊變成警癌的梁振英政權,必會在香港史上遺臭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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