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警隊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警隊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

警癌



經過過去一星期,警察已成雨傘革命最大的代罪羔羊,而一眾高官只在背後冷笑。

警察是很容易濫權的部隊,這就是所謂的「路西法效應」,即在特定情境或氛圍下,平時善良的人也會展現人性的惡。當下形勢是促成路西法效應的理想環境——警察被借用來處理與他們專業不相干的政治問題,他們是慣於服從的部隊,擁有武器和使用武力的莫大權力,抗爭曠日持久,部分示威者確也有挑釁之舉,雙方對峙,暴力場面經電視流轉,又加深示威者對警隊的仇恨,挑釁更多更深,警隊情緒壓力爆煲,而當權者已顯然默許他們對示威者濫權——不斷的惡性循環,自然加深路西法效應。

發展到這種局面,當權者豈有不知?一切是高官所料,他們今日只會在背後奸笑。警隊成了維隱工具,是當權者樂見的,因為以後要借之來打壓意見便不用畏首畏尾,只要把示威者塑造成暴徒,這班工具便越戰越勇越好用。

不要問為什麼警察甘於當成工具,服從是他們被訓練出來的專業。有些警察更覺得清場很快樂,很威,這並不奇怪,因為被容許縱權卻能憑良知控制這種莫大權力欲的,所需的學識、智慧和歷練毫不簡單,而大部分(但其實世上只有很少這類人)這樣的能人都不會加入警隊。

警民關係已不可能修補,社會大部分人都對警察有陰影。這當然也是極權樂見的,他們其實多麼不希望擁有武力的警隊中立,他們最希望警隊瘋狂,代為收拾眼中釘,自己又不用上身。這種關係撕裂也必會延伸到日常人際的撕裂,仇警和撐警勢成水火,仇警的無法接受「執行任務」的辯解,因為執行任務不需如此瘋狂;撐警的一心只想示威者死,警察越瘋狂他們越興奮,卻無視自己也可能成為濫權的受害者。而我認為,仇警和撐警是出於性格——偏向同情弱者還是傾向靠攏權力,我認為是一種天性。

可是,警隊濫權,社會每一個人都是潛在受害者,哪管你是甚麼陣營,都逃避不了。警隊濫權必然像癌細胞,迅速擴散,難以控制,連今日撐警的有一天都會捲入而被害,到時他們醒覺已太遲。

我相信,香港必然還有好警察,心中不認同這幾天的行為。昨天在電視畫面看到這樣一幕:一個警察瘋狂用警掍打示威者,另一個警察把他拉開,然後由他走上前,用警棍指住一眾示威者,大喝:「走,走。」我感受到他是手下留情。可是,當警隊生出警癌,要治療,就得把好的細胞也殺死,過程中也極度痛苦,而且經歷了這麼痛苦的療程後,還未必根治得了。

這就是警癌對社會的可怕。可惜,一切已回不了頭。將警隊變成警癌的梁振英政權,必會在香港史上遺臭萬年。


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義憤填膺,聲討暴徒。執法不公,強烈讉責




筆者按:這是筆者草擬的聯署初稿。筆者沒有登報聯署的經驗,還望熟知程序的人協助登報。任何人也可以隨便使用本文內容,加以修改。筆者重申,本文版權屬於公眾。如果你贊同,也可以當作自己的聲明,加入自己的名字。(如果需要籌募廣告費,可預我一份。)

                                                           

我們是熱愛香港的香港人。就十月三日各地出現藍絲帶暴徒四處搗亂,我們悲痛不已,憤怒無比,並強烈讉責警方執法不公。



事件撮要如下:



1.      香港向來是文明社會,即使示威,向來理性平和。市民自發的和平佔領集會,由929日開始至102日,一直相安無事,並無發生任何暴力事件。市民面對警方,高度克制,即使於928日面對警方施以催淚彈,市民也沒有使用過暴力。可是,103日,一群懸掛藍絲帶的暴徒,突然於銅鑼灣和旺角的集會場地出現,不單辱罵留守者,更追打在場人士,有女士當場被非禮,暴徒還譏諷示威者「出來示威便預了遭人非禮」,對離場示威者大呼「回去當娼妓吧」。集會閃電惡化成暴力事件。

2.      文明社會尊重不同意見,但絕不容忍暴力。藍絲帶暴徒來歷不明,當中多人更戴上口罩出席,身份神秘。他們有權表達反對佔領的意見,但誰會接受他們對市民施以拳打腳踢、非禮和性騷擾?任何一個正直的市民,必須聲討這種種卑劣行為,以維持社會人倫和價值。

3.      有人說佔領者犯法在先,大家都是犯法,不值同情,更直指「如此局面是因為佔領引起」。這是歪理連篇:一. 佔領者犯法,只有執法者才能執法,藍絲帶暴徒有什麼資格代為執法?二. 佔領者被控,自有法庭判決其罪名和刑罰,什麼時候可以由藍絲帶暴徒代訂刑罰,施以暴力私刑?三. 佔領者犯的法只是佔領馬路,將之與暴徒犯下的罪行相比,就等於將亂過馬路、違例泊車與暴力襲擊、強姦非禮等嚴重罪行當成等同,是極端歪理。

4.      可是,面對以上種種嚴重罪行,警方執法明顯極為寬鬆,大有縱容暴力之嫌。相比起928日的示威,示威者即使毫無襲擊動作,還高舉雙手,警方卻多次出動胡椒噴霧,及後更發射87枚催淚彈;相反,103日暴徒亂港,警方連胡椒噴霧也沒有用上,網絡和媒體上出現大量警方釋放施襲者、消極執法的片段,令人懷疑警方執法已脫離不偏不倚的原則,另有政治考慮。連國際傳媒都以大字標題指「警察和暴徒合作」。香港竟由一個高度文明的社會,迅速降格為第三世界國家,國際形象大損,警方責無旁貸。



我們重申:



以上種種,皆激起香港人無比義憤。



我們重申,對於暴力、非禮此等嚴重罪行,絕不容忍,並在此聲討暴徒。

我們重申,絕不會因暴力而退縮,因為我們退無可退,我們真誠愛港,絕不願香港淪為警察與暴徒合作的野蠻國家。

我們重申,對於警方對和平示威者施放催淚彈、卻對襲擊非禮暴徒消極執法,極為憤怒,並予以強烈讉責。



香港市民



葉一知



2014年9月27日 星期六

警察

(筆者按:這篇文早在七月二日後便想寫,但一直沒有時間,後來主場結業,就更加冇心機寫。趁這兩天的激情,一口氣寫下來。)

有沒有想過,警察是什麼一種群體呢?

某術數描述過一種星,本身沒有吉凶,是凶是吉,得看它與什麼星共存。遇上吉星,這夥星便呈吉;遇上凶星,這夥星便呈凶。

警察,這是這夥星。

警隊屬於紀律部隊。紀律部隊強調的,自然是「紀律」,越有紀律的人,自由意志越弱(或越要放棄)。所以,藝術家大部分都欠紀律,因為創作需要最大的自由意志。紀律,最大原則就是服從,不問緣由,不問對錯,最重要的,只有服從。即使你不認同從事紀律部隊便要失去自由意志,但全世界的紀律部隊,就是訓練服從。

紀律部隊當中,最難定吉凶的就是警隊,因為警隊負有最多「除暴安良」、「維護社會秩序」的職責。而且,為了充分發揮他們這方面的職能,只有警隊才配以重裝武器,可以動用的武力最大。

但正因為警隊可以使用高規格武力,所以最容易淪為當權者的政治利器。若當權者善,那麼警隊就偏向善,若不幸當權者壞,警隊就會淪為凶星,變成打壓市民的工具。因為警隊,最重要是服從。

香港的警隊,曾經是當權者的打壓工具――貪污、收片、欺壓市民、壓榨貧民的血汗錢,因為當時的港英政府,其實也很壞,他們只想從香港得到利益,而不想把這個地方管好。直至六七暴動後,英國改變了施政方針,亦即進入麥理浩時代,大搞「香港節」,建立香港人自己的身份,並針對警隊的貪腐,成立廉政公署。這時的港英政府,雖然還是集權,是殖民主,但相對而言仍是善的(你無法否認,這個時期的殖民主一定比今日的中共政權善)。當權者變善,警隊就變善,八九十年代有很多視警察為社會英雄的電視和電影,就是最好的側寫。這個時代的警隊,肯定是香港史上最好的。

回歸後十多年,我仍然相信大部分情況下,警察尚是善的。但很明顯,自從曾偉雄上台,警察的善光已慢慢暗淡,到梁振英上台的兩年,受凶星影響,警隊也慢慢轉變為一夥凶星。

這就是警隊的本質:服從,性質受當權者的善惡影響。因此,你希望說服警察站在示威者一方,是非常天真的想法。當權者既有心利用警隊維穩,你覺得在訓練時,當權者會不會加入洗腦課程?會不會有意無意將一切示威妖魔化?你認為憑什麼可以說服警員站在示威者這一方?

我只陳述客觀事實:你認為大部分普通警員,接受的教育有多高?或者更根本的問題:你認為他們是否有能力應付更高的教育?這並非要冒犯警察,我不認為讀得書多代表什麼,很多學歷不高的人都創下了不起的成就,運動員是一個例子;同樣很多學歷高的人正不斷做齷齪勾當,這些人在親中團體多的是。我只想說明,你跟警隊如何說民主、自由、制度暴力等,他們不明白,他們很可能就是害怕學術的一群,而且,他們可能在訓練時被灌輸過憎恨示威者的概念,以增加執行任務時的服從性。你說當中有沒有例外?有,一定有,不少高級督察是大學畢業的(但如上所述,大學也會出敗類),但,即使有良心警察,為數又有多少呢?

警隊崩壞,社會之禍

警察也是人,受過訓練也好,在執行職務時,也有情緒,而又總有一些較低質素的警察,控制不了情緒,並因為武力在手,和痛恨示威者令他們加班,最終殺紅了眼,是必然發生的事。當我想通警隊的本質,理性點看,我並不苛責警隊(我當然不認同他們做得對),因為他們只是當權者的工具。一種工具,哪怕是一張摺櫈,可以坐,也可以用來襲擊殺人。

但最令人擔心的,是當警隊被權力多番利用,久而久之,警隊會崩壞,這就是社會最危險的訊號,也是政治很快燒到你身邊的警號。舉個簡單例子,為什麼黃之鋒只是犯了強行進入政府建築物、在公眾地方擾亂公共秩序以及非法集會三條如此輕的罪,卻不准保釋?不單不准保釋,警方還得到搜查令,到他家大肆搜查?你以為這種事很正常,你以為你不喜歡學生「搞搞震」就可以認同這種做法?那麼這種事情遲早會降臨到你的圈子。

你以為我在恫嚇你嗎?你先要明白,權力越使用得多,便會令使用者越視為習慣,而無視使用該權力是否正當。再說得白一點,當權者需要借助警隊作政治工具,掃平反對聲音,換言之他必須將原來受約束的權力放寬,變相獲得更大的權力,當這種更大的權力成為習慣,就是濫權的開始。例如,當市民沒有使用過什麼暴力,但為了清場「洗太平地」,動不動便可使用胡椒噴霧,動不動便可出動防暴警察,這種偶爾的權力放寬,一時三刻不會做成傷害,但當權者長久放縱,警察便會視提升武力為一種習慣,市民很容易遭受過度警力。由於權力必然使人腐化,警隊崩壞最初還可能受高層約束,但權力制衡放寬,慢慢一定有些壞心警察私下肆意使用提升了的武力去達到自己的目的(可能是實際利益,也可能簡單到只是「想威」),慢慢這會成為一種強酸,侵蝕整個社會。

當今天示威者面對警察的無理對待,而社會視而不見,這種惡果必然惡化。有一天,當權者可能因為收地、收舖、收樓或阻止雷曼受害人纏擾中共的銀行,而借助警隊,讓他們濫用權力,受害的可能是你自己或你身邊的人。到時,警隊會變回六七前那支人見人憎的隊伍,又或變成更討厭的大陸公安。

普選,就是要制衡這種權力

說到底,這還是一個權力制衡的問題。社會需要警隊維持治安,要達到效果,社會賦予他們使用武力的權力。在古時,這種權力毫無制衡,那些衙差,很多時成了朝庭鷹犬,助紂為虐,肆意欺壓百姓。在民主社會,這種權力必然得到多方面制約――獨立的監警機構,擁有新聞自由的傳媒,以及最重要的,能動用他們的當權者,其權力也必須受到制衡,以免警隊因為當權者的壞由罪惡剋星變成市民凶星,而這種制衡,自然就是民主普選。

香港的警隊,表面上有警監會和傳媒監察,但顯然發揮不了作用,因為最重要的是,能動用警隊的當權者,權力制衡極弱,所以很易令警隊崩壞,令社會承受惡果。

如果你細心閱讀至此,我希望你會明白為什麼這麼多香港人在金鐘,不惜一切代價,也要爭取真正的普選。我真心希望你會思考,你會明白,我不期望每個人都有能力參與抗爭,但至少,你開始理解一班不惜代價也要抗爭的人,在爭取什麼,和所爭取的為什麼這樣重要,繼而不再肆意侮辱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