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8日 星期一

是否拒絕大陸化是港澳矛盾之源

因為天鴿風災與網絡之便,最近港澳兩地掀起衝突。部分香港人指出風災很大程度源自政治問題,後又指多名解放軍救人中暑令人失望,更有以之恥笑為樂,看在澳門人眼裏,就通通成了涼薄。

風災之初,情緒主導,加上網絡不用負責(不是個個像筆者那樣出篇文有名有姓任你鬧),說理是困難又易惹人誤會。過了幾天,大家情緒平伏一點,何不嘗試了解香港人為何對此事有種種反應。

香港人為什麼特別「關心」這次澳門風災?因為兩個城市有極為相似的背景:兩個地方距離相近,同樣曾為西方列強的殖民地,其主權分別在1997年和1999年移交中共,成為中國大陸兩個僅有的「特別行政區」,各自擁有基本法,落實「港(澳)人治港(澳),一國兩制」的理念。

政治背景如此相似,加上地理、社會、文化等又如此接近,理應共同進退,互相關心。可是,因為英國和葡萄牙的管治手段相差甚遠,兩地發展出差異極大的意識型態,即使澳門有四百多年殖民地歷史,比香港多了二百幾年,但英國人治下的香港,除了在各方面比澳門有更為亮麗的發展,還發展出完全不同的mindset,因而發展出兩種路線的「一國兩制」。簡單而言,與其說風災引發兩地矛盾,不如說天鴿的洪水令矛盾浮面。

所謂意識型態和mindset不同,說穿了,就是澳門很早完成「大陸化」之路,
而香港一直走「拒絕大陸化」的路,盡全力確保「兩制」,保持香港現有制度的優勢。同樣擁有特別行政區的特殊地位,澳門在1999年後走的路,是迎合中共的,例如廿三條早就通過,議會聲音無甚影響力,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也拱手相讓,單看澳門經常以保安理由遣返不同地區包括香港的民主派人士,以及最近拒絕香港記者入境採訪風災,足證這條路線。相反,香港人在1997年後,一直重視和拼死捍衛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等核心價值,議會對抗政府的聲音很大(即使往往無實際作用),傳媒對政府的批判極強,市民上街集會的次數和人數極多,爆發過佔領運動,甚至到近日,有十幾位年輕人為抗爭而入獄,又得到數以十萬計市民聲援。

多年來,兩種路線發展出殊不相同的mindset,令兩地人對風災一事有如此迥然的看法。例如,香港人很快便會批評,這次風災是澳門不斷發展賭場、政府高度集權、政治欠透明度兼日益腐敗、忽略民生基建等政治問題所致。這其實是英國人或西方文明留下的mindset——站在災場悲傷流淚,是自然的感情流露,但沒有實際作用,也不足夠,最重要是找出問題的成因,加以防範和杜絕。所以,西方發展出成熟的傳媒,新聞自由幾乎是不可妥協的價值。這種思想影響香港極深,香港人也極為重視言論及新聞自由,無法接受將外地記者遣返意圖隱暪災難真相的行為,但澳門就經常做類似的事。在某些澳門人眼中(也包括大陸人和部分稱為「藍絲」的香港人),天災當前指摘政府是「製造麻煩」、「政治化」、「撈取政治本錢」甚至是「冷血涼薄」的,他們認為災難最需要的是救援和情緒發洩,是流淚,是悲痛,是救援帶來的感動,而不應用理性指出問題和事實。這種態度,絕不是西方新聞界認可和追求的。

有香港人指出,澳門年年派錢,只是「維穩費」,讓澳門人乖乖聽話,有澳門人便反駁:「難道你香港派錢便不要嗎?」這個問題問得好,香港這麼多年只派過一次錢,就是2011年曾俊華派的六千元,香港人是不是「派錢不要」?如果你翻看當年的評論和網上討論,的確很多香港人認為,這種派錢福利對社會毫無好處(包括筆者),這種並無考慮資源是否運用恰當的胡亂派錢,並不是全香港人都接受的,也可能出於這種想法,這麼多年香港也只是派過一次錢。這種思維,其實也是英殖管治遺留給香港人的,令香港出現「派錢也會不要」的反應,而首要問「公帑是否用得恰當」,要問「收錢的代價」,而不是「有錢要袋咗先」。

至於批評解放軍中暑一事(為免惹起爭端,「批評」並不包括那些恥笑,但情緒發洩的恥笑是網絡世界不可避免的事),其實也是這種mindset衍生的。「出動解放軍」之所以成為焦點,因為等閒日子並不會出動解放軍,解放軍是救援皇牌,自然給人極高期望,但結果只是工作了不夠一天,已有四人(不是一人,是四人,甚至可能更多)暈倒抽搐。這不能以那天很熱、街道很臭等理由和稀泥說過去,因為任何正常人都知道,需要救災的環境必然惡劣,我們要問的,是解放軍的訓練、裝備、應對災害等準備是否足救。(題外話,香港消防員在飛鵝山陪伴被困人士一畫夜兼打風,還沒有人暈倒,只有一個淋雨太多有了低溫症)。

但在某些人眼中,卻是「來拯救你的都是英雄不應批評」。這不符合香港人(或西方文明)的mindset。去年,迷你倉大火,有兩三名消防員相繼殉職,只要翻查那幾天的網民言論,便知道,全港很多人都在罵。罵誰?當然不是罵殉職者,而是罵指揮的消防高層,罵他們為什麼會這麼輕率讓同事送命。消防高層是來指揮救援的,那是不是「來拯救你的都是英雄不應批評」?顯然香港人不認為這樣,香港人的想法是「要找出問題的成因加以防範和杜絕」,以及「有人問責」。

七年前,全香港人在電視看到悲痛欲絕的一幕:一群馬尼拉警察,前去旅遊巴營救香港人質,在全世界的目光下,馬尼拉警察展示極其拙劣的表現。那一晚香港人在做什麼?在罵,罵為什麼這些警察如此不濟?我們一邊流淚,一邊罵。是不是「來拯救你的都是英雄不應批評」?不是。可以肯定,即使那一晚救人的是解放軍,表現如此拙劣,一定都會被大罵。

從這次風災可見,香港和澳門本就是兩個意識型態和mindset不同的社會。當香港人以其一貫和重視的價值觀點去點評澳門風災時,少不免令mindset與之格格不入的澳門人不滿甚至憤怒(但你們並不孤獨,因為香港也越來越多這種人)。

而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有沒有人明白,為什麼香港人對這次事件這麼上心?

有一半原因,應是出自香港人的不甘心。中國大陸境內只有兩個特別行政區,兩者便經常被比較。很多「智者」曾經指出,澳門多好,和諧,沒反對聲音,發展強勁,金碧輝煌,年年有錢派,繁榮昌盛……;香港,多麼不滯,乜都嘈,發展滯後,冇錢派,經濟發展停滯……。但很多人心知肚明,香港有法治,有新聞自由,有集會自由,有公義良心,有六成市民投票給非建制派,慶幸還未立廿三條……這些都是GDP和金錢買不回來的價值。但價值的力量不及金錢那麼容易理解和量度,香港因而被有心者刻意貶低,還叫香港向澳門取經(可笑的是,同一個陣營的人,在天鴿風災後又說「香港比澳門好,港人身在福中不知福」)。

另一半原因,或者是更重要的大半原因,是出於香港人害怕變成澳門的恐懼,所以借這次天災人禍來警醒香港人,我們不要雕樑畫棟的大白象建築,看看澳門,這些都是如此不堪一擊,我們要更積極維護核心價值,不能像澳門市民般「敢怒不敢言」。我們都十分害怕,香港有一日變成今日的澳門。說得白點,這些觀點都是給香港人多於澳門人看的。

澳門人說香港人涼薄,不體諒澳門人的心情。其實,天災的慘況,透過電視畫面,很易就能觸動人心,很易令人悲傷。但香港人的慘況呢?澳門人可有看到嗎?當構成香港核心的部分像被凌遲一樣,一塊一塊割下來,一時還斷不了氣,只好繼續看着凌遲進行,直至只剩下「香港」這個地理名詞,痛苦那麼慢長,那麼無助,其他人又能感受得到嗎?澳門又有多少人會明白體諒呢?要感受一個天災的痛苦,很容易;要感受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眼看自己愛護的地方,由那麼美好那麼文明一步一步墮落,又是外人輕易感受得到嗎?又是mindset接近中共思維的澳門人感受得到嗎?

你們選擇大陸化之路,我們選擇拒絕大陸化之路,你們追求的一國兩制模式是我們拒絕的模式,這就是一切矛盾之源。

2017年8月17日 星期四

法庭要成為政府的打壓工具嗎?


關於法庭就黃之鋒等人的判詞,我嘗試很理性去疏理一下,看看得出什麼結論。

其中一段判詞:「本席要強調,如本庭作出的判刑不足以阻嚇同類罪行時,法庭可能要採取更具阻嚇力的判刑,以維護法治的尊嚴。」

因為政治運動而出現與之相關的罪行(如在佔領現場發生非禮案便與之不相關),能否與其他暴力罪行等同?這一點,很值得相榷。

政治運動是要解決當前的政治問題,在權力分立下,法庭是無權解決這些政治問題,因為法庭的唯一權力就是聆訊和判案,只能判定當事人是否違法,如果有,判處什麼刑罰。在法治社會,針對政府的案件一般為司法覆核,法庭可就法律是否賦予政府權力去做事(如推行某項政策)作出裁決,即裁決政府施政是否合法,而無法修訂、撤回這些施政,只要法庭裁決政府有此合法權力,即使施政多壞、輿論如何反對,法庭都無權干預。

雨傘運動針對的,是政治問題,為什麼會有雨傘運動的出現,為什麼雨傘運動能吸引這麼多人支持和參與,為什麼要用非法手段,事隔近三年,相信已不用多花筆墨細說。簡單來說,政府的不得民心、政策傾斜以及不顧市民利益為所欲為,在最近五年顯而易見。

如果法庭要阻嚇同類罪行——這裏的「同類罪行」是指為迫令政府改進、對政府欺壓作出反抗而出現政治運動時採取了非法手段——而重判抗爭者,那麼只是幫政府解決了一些煩惱,而沒有解決整個社會的政治問題,換言之,就是沒有解決根本問題。這會造成兩個可能結果:(1) 法庭不斷重判,收到阻嚇作用,社會再沒有人對壞政府反抗,政治問題沒有解決,但再沒有人阻撓壞政府腐敗下去,變得更為所欲為;(2) 政治問題沒有解決,欺壓越重,重判也阻擋不了抗爭者,或抗爭者用更為極端的方法去解決問題。

無論哪個結果,都對社會和人民的福祉百害而無一利。

既然法庭不可以代為解決政治問題,不可以代為推行政策,不可以代為改革政制,不可以辭退有嚴重利益衝突、失責失德甚至犯法的高官議員,不可以主動調查一個收受利益的特首,不可以主動調查種票掌心雷等賄選行為……,只能負責判案,卻希望以重判來阻嚇其他人別要作出反抗,對政府的失誤腐敗卻視若無睹,那麼,法庭只能成為配合行政機構的附庸。

既然只有行政機關有拘捕和檢控的權力,即凡被行政機關檢控的抗爭者都予以重判,法庭不淪為權力機關的打壓工具,又是什麼?

這為之三權合作,這為之法治之死,這為之香港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