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928一個月:感受,撕裂與退場



2014928日,香港從此不一樣。

歷史上有很多重大事件,並非計劃出來,而是因為事前無法想像過的事發生,而促成的,任你在網上說得如何勇武,沒有契機,也促成不了歷史事件。第一枚催淚彈,引爆了所謂的雨傘革命,是任何人都無法預計。

當然,任何引爆的先決條件,是有足夠的火藥。民怨累積到達沸點,早就可以預計,到今日仍後知後覺的,驚訝問「點解香港搞成咁」的,只是一直把頭埋在沙堆中,突然一場沙漠風暴,把沙吹起了,才第一次看到周遭的環境,然後問:「發生什麼事?」繼而罵:「沙堆裏有什麼不好?為什麼你們要刮起這場風暴?」總有一種人,只活於自己的世界,而他這個微小的世界被侵擾了,他只會罵,從沒想過認清現實。

這場運動,是一個時代的記憶,每個香港人都忘不了。我未試過,這麼多晚都開着新聞台,直至深宵,心情緊張得睡不着,滿腦子都是不同的畫面。特別是103日,一幕對香港來說荒謬絕倫的畫面出現了:一大群一大群戴口罩的疑似黑社會人士,到旺角和銅鑼灣打人,一直平和的集會立時變得暴力衝突處處,同時,警察可以隻眼開隻眼閉。過去那麼多年,曾幾何時香港出現過這種情景?幾年前我重溫經典劇集《大時代》,當中有一段劇情,是黑社會不斷騷擾和恐嚇方展博(劉青雲飾)一家,他們一家還掛住「黑社會迫害」的牌到街上靜坐,但最終也沒人幫到他們。當時我覺得劇情太誇張了,黑社會怎可能如此光天化日、明目張膽去恐嚇?你真當香港皇家警察死的嗎?

原來是我太天真,只怪當時我不太認識一個人——梁振英。

那一晚,我完全睡不着,只睡了四小時,便上班。我想,這是整個運動令我覺得最悲哀和憤怒的一晚。翌日,我把香港的情況歸結為全新的社會流動階梯:

中三輟學,加入黑社會,保護香港安定繁榮。
中六畢業,加入警隊,協助黑社會保護香港安定繁榮。
大學畢業,瞓街,等黑社會打,再等警察拉。

想不到,事情發展下去,可以變化到:不單等黑社會打,還等警方拉去暗角打。

撕裂

這一個月,意想不到的是,運動迫出了很多事情浮面:香港公民的質素,垂範全球;我們精銳的警隊,原來可以變得如此黑暗;藍絲帶支持者,其義和團式暴力是預計的,但其表現比想像中還要智障;黑社會可以晚晚去圍傳媒機構,而沒有人理會;原來TVB新聞高層認為拳打腳踢是不客觀的字眼,所以對TVB記者權打腳踢是最客觀的果報;梁振英原來可以得罪這麼多人,而且不斷增加中;香港人可以如此有創意和毅力,創出「獅子山下我要真普選」這個終極符號;原來政府拆Banner的效率是可以如此快的……

或者,更意想不到的是,我們身邊某些朋友,其想法如此令你失望。很多人說,社會已經撕裂到如此地步,好擔心。其實,沒有什麼好擔心的。變革就是對社會不義的既得利益者宣戰,這種宣戰當然可以是和平而文明的,但顯然,撕裂在變革時代中向來是常態,不撕裂才不正常。法國大革命前後,法國一直在撕裂,還撕出血腥恐怖時代;孫中山推翻滿清,一樣有保皇黨抗衡論戰,反對革命,難道孫又得過全中國人的表態支持嗎?共產黨奪取中國政權,難道得到了國民黨支持者授權?馬丁路德金挑戰白人強權,難道支持白人的美國人還會少嗎?鄧小平推行改革開放,如果沒有撕裂,何需說「黑貓白貓論」來穩住大局?

撕裂,在變革時代,根本就是常態。問題是,撕裂的結果應如何走。撕裂是可以修補的,並不一定走向更壞。這一個月來,香港人的公民質素,已充份表明,這種撕裂並無多大傷害,在一切完結後,關係還是可以修補的。

個人而言,跟支持黑社會打人、支持警隊縱容黑社會、支持藍絲帶暴徒非禮、打人、打學生、打記者和打女人、支持梁振英收五千萬沒問題的人,撕裂關係,沒有什麼可惜,正如跟支持納粹屠猶的人撕裂關係一樣,反而完善了自我人格。

退場

一個月了,有些人開始叫人退場,例如今天,有一批西醫,聯署叫學生退場。叫人退場是非常容易的舉動,只要你厚着面皮,你有很多來自道德高地的理由叫人退場,還順道可以表忠。但這群社會賢達,有沒有想過學生及其他抗爭者的處境?他們現在退場,艱苦一個月的抗爭換來零成果,然後,他們必將面對難以預計的秋後算帳,包括拘捕、打壓、前途受損。爭取成果上了無寸進,政府將來誓必變本加厲,對種種抗爭予以最大打壓。現在,不是示威者不想退場,不是示威者「勝利沖昏頭腦」,不是示威者「要贏到盡」,而是他們準備好輸盡了未來,卻一個零頭都贏不到,你卻高高在上說貪勝不知輸、要贏到盡,你不覺得很可笑嗎?

這批社會賢達,醫生學者,什麼也好,為什麼不去呼籲政府接納學生意見?為什麼不去呼籲政府誠意跟學生和談解決問題?退一萬步說,就當接受現在成果,如果你真要聯署叫學生退場,你應該先聯署要求政府確保不追究這群示威者吧?

局面已去到這樣一個關口:不是示威者不想退,每個人都會累,但退不了場,任誰勸,在這種了無寸進的局面下,根本沒有退場的可能。

有很多道理,我完全明白,例如:退場不等於失敗,我們要顧及政治現實。我完全理解這些道理,可是,這是一場歷史上很奇怪的運動,欲退,無從。

首先,這場運動是由道德感召而來,先是廣大市民對政府積怨極深,再因學生被補不獲釋以及對於這種小規模衝突使出催激彈和長槍,而一次過翻起市民的義憤。這場運動最難之處,是如何將這種短期、激烈的道德感召轉化為對體制改變的長遠、耐心的追求,但因為梁振英、警隊、周融和藍絲帶暴徒的「盡力協助」,以及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人表現出的不亢不卑、耐心解釋和承擔,越來越多人認同追求政制改革、實現真普選這個方向。這是運動得以持續一個月之久的重要原因。

可是,這是一個沒有「大會」的運動。最後如何了結呢?顧及政治現實,運動能一步到位的機會太小。但由於這是一個自發運動,沒有「大會」,任何成果都不能滿足所有人,誰可以指揮退場呢?

最有可能但也不太可能的是,政府讓步,推出沒有公民提名但比較多人可接受的方案並加送「梁振英送往中央精神病院保外就醫」(這就是不太可能之處),雙學等團體收貨,又要頂得住種種「出賣」、「不代表我」的無知謾罵,最後有很多人願意暫且退場,剩下小部分由警方清場。但由於政府大幅讓步的可能不高,這個結局看來也機會不高。

始終,運動是無可預計之下開始,如何結束也是無可預計。自發而來,真的會自發結束?還是歷史會出現另一個契機?這個契機導向的結果又是好是壞?我想,世上沒有人看得通。

我只能肯定的是,以後的日子,都是抗爭的歲月。因為,香港人,真的醒覺了!

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窮人對社會毫無貢獻?

這是今天網上最熱列討論的問題,源於(又係佢條……)梁振英在訪問中一番話。他表示,如果採用公民提名,月收入低於1,800美元(14,040港元)中位數的香港人將主導選舉,行政長官候選人將只關注月收入低於1,800美元的那一半勞動人口。

他這番話可以理解為:月入低於萬四,不應有平等選舉權。沒錯,用語言偽術來看,他「絕對沒有說過」,但他的說話絕對有這個效果。

這個問題,跟某些人常說「交得越多稅應該越多權利」的權貴,一脈相承。教通識時久不久跟學生討論這個問題,具體來說,可思考兩個問題:

1.      窮人是否對社會沒有貢獻?
2.      怎樣衡量一個人對社會的貢獻?

本文刻意不談什麼人權、平等等高層次問題,因為香港人愛實際,我就跟大家談實際。

. 有沒有人能預知自己交多少稅?

交稅越多,越有貢獻,是最不實際的想法。首先,今天交稅多的人,會否有一天事業和生意仆街,變得破產、拿綜援,即要倚賴政府過活呢?又或日捱夜捱,捱出一身病,要倚靠政府醫療系統呢?甚至早夭,被迫終斷了「貢獻」呢?這當然大有可能,金融風暴、科技股泡沫、沙士和金融海嘯,不是造就一些「原來交很多稅突然交很少稅甚至不用交」的人嗎?如果是這樣,這批人憑什麼在富貴時聲稱「我貢獻多所以我應有更多權利」呢?而當這批人不富有時,又是否願意放棄你本來享有的權利,包括選舉權呢?

同樣,除了富二代外,今天大部分香港中上階層都自詡「獅子山下精神」的產物,意思就是:我當初很窮,但我憑苦幹創出一番事業。換句話說,今日這群既得利益者未發跡前,是今日梁振英眼中的「廢物」,不配有權利,更不配有借政治選舉爭取福利的權利——連選舉權都沒有,想選幫你脫貧的代表也不可能。

簡單而言,即使以收入或稅款來推算貢獻,誰有資格斷定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貢獻多寡呢?根據香港人引以為傲的獅子山下精神,每一個基層都是潛在的成功人士,是社會潛在的極大貢獻者;以香港過去十多年的金融危機來看,每一個中上階層都是潛在的負家產,是社會潛在的負資產。那麼,政府只按現有收入劃分貢獻者和負累者(姑且政治不正確暫時使用這個字眼),你覺得公允嗎?

. 有常識的政府都希望有向上流動

文明社會中,有沒有一個這樣思考的政府:「政府不希望基層將來有更高收入,不希望他們有多交稅的一天,不希望他們在稅收上有所貢獻,我們只要致力維護現在多交稅的人,便是最好的管治了。」

又是談實際的時候:不是說好發展知識型經濟嗎?知識型經濟中最重要就是學識,有學識的人自然收入或未來潛在收入更高,換言之就是多交些稅。你叫人不斷去進修,配合經濟轉型,但同時覺得這些進修中的窮人,毫無貢獻,不想給他們權利,是不是思覺失調?

一個政府,當然希望越多人有高收入,GDP才會上升,因此為基層提供恰當的福利和權利,是協助他們向上流動,而並不是某些權貴不屑說的「福利養懶人」。

. 你的成就完全因為你努力?

努力,是成功的必要條件,但不充份。例如,你很努力要成為一個商家,一個資本家,但送你到北韓,你會成功嗎?一個人的成功關乎社會環境,包括政治條件、地理因素、基建、教育制度等等。

一個政府,理應為弱勢社群提供協助,而這些福利是中上階層沒有的。我們又談實際:中上階層已有很充足的優勢,他們可以為自己和下一代提供更好的上流條件,但基層不能這樣,為了讓他們向上流動,政府自然要為他們提供協助。因為我們在第二點已認定,一個有常識的政府是希望更多人可以向上流動,以創造更高的GDP

最近,朋友問我有沒有電腦捐出,原來他學校有一個中五優異生因為家貧,沒有電腦做功課,所以希望有人幫助他。碰巧我公司多了一部舊機,便轉贈予他。這個例子最直接和簡單:他們一家可能都是綜援戶,他們一家按梁振英的說法,都是無貢獻應被剝奪選舉權的人,但他們有一個是優異生,是將來潛在的貢獻者啊。可能有人反駁:那是優異生當然要幫嘛?這也很可笑,優異生可能太明白是非又沒有成人的計算,走去佔中,結果將來找不到好工作(我假設而已);一個成績差劣的學生,將來也可有莫大成就——李嘉誠是穿膠花的,Jamie Oliver有讀寫障礙,但以交稅而言他們今天極有貢獻啊!

他們可以有多少福利去向上流動,是要社會討論的。但如果窮人沒有選舉權,議會就沒有可代他們爭取權利和福利的人,政策一面倒傾向商家,他們就沒有條件去創造成就,跨代貧窮就越來越嚴重。

. 貢獻真的用收入來衡量?

以上是刻意將貢獻與收入掛勾,來滿足一些「有錢應大晒」的奇人。但事實上,一個人對社會的貢獻絕對不是用收入來衡量。很簡單,如果你認為收入萬四以下的人沒有貢獻,那麼他們不如全部拿綜援,他們的工種由萬四以上的人來填補,你願意嗎?

雖云職業無分貴賤,但有些工種總是很多人不願做,例如掃街倒垃圾(只是例子不是歧視)——我們又談實際:一個社會總要人來倒垃圾吧?如果基層不做,這個社會不能運作下去,那麼中產來做,好嗎?如果你覺得不好,為什麼你賤視基層,覺得他們沒有貢獻呢?

這個道理其實非常顯淺:螺絲一點不值錢,但一部機器可以沒有螺絲嗎?你不感激基層在維護社會運作,還怨他們沒貢獻,對他們呼呼喝喝,還要剝奪他們的政治權利嗎?這麼顯淺的道理為什麼會想不通?因為人太易自傲吧!

說到梁振英的「14K論」,收入萬四以下有很多是初出茅蘆者,他們因為在工作中能累積經驗和學識,所以雖然薪水不高,但未來卻大多收入可觀。梁振英連這批人的政治權利都可以剝奪,看來他只認為14K對他最有用,13.9K及以下便毫無用處了。

. 談一個不實際的問題:公義

講完實際,講一個好唔實際的社會公義問題。一個文明社會,不是一個森林,森林奉行弱肉強食定律,但因為人不是禽獸,所以用制度、法律等去重建一個較不弱肉強食的社會。「收入高但福利少」和「收入少但福利高」,根據「多勞多得」的原則,是不公平的。但照顧弱勢的概念從來不是出於「公平」,而是出於關愛,或者說,用「不公平」的制度去彌補上天的不公平。例如,為殘疾人士興建設施,是用很高的成本去服務很少數的人,既不符成本效益,也不公平——為什麼殘疾人士不和健全人士公平競爭設施?為什麼他們會有公帑興建的特別通道而健全者沒有?原因,不就是出於「有能力幫助弱能者」的公義原則嗎?

再談到成本效益,為少數人興建設施,咪好唔抵?但沒有人天生喜歡殘疾,如果事事講求所謂的公平和成本效益,將心比心,如果有一天自己、下一代、親人或朋友等不幸變成殘疾,你又希望自己或他們得不到幫助嗎?最重要是,人活着就有風險,你是無法預知將來。

如果,我們把「基層」代入以上討論,你認為他們的政治權利應被剝奪嗎?

小結

比起梁振英,我蠢太多,至少沒有公司給我五千萬元又唔使我做任何嘢,足證我智不及他。但連我也想到的事,我不認為梁振英會想不到,他一定知道會惹起民憤,挑起更多衝突,但他仍然說,他是想矛盾更大,想更亂嗎?我真係摸不透他的心,權力是會令人變成瘋子!

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哪管洪水滔天




催淚彈過後,市民更多。

黑社會過後,市民更多。

拳打腳踢過後,市民更多。

清除障礙後,市民更多。

更多,更多,還有更多

為什麼一群香港人,前仆後繼,屢敗屢戰,都要再走出來?

這必然不是偶發。梁振英當然要負責任,因為他在短短兩年將這個雪球幾何級滾大,滾至碩大無朋。但公道點說,這個民怨雪球,原本就已很大,它在過去十年不斷累積而成。每年七一,數以十萬計市民上街,特別在過去幾年,持續的大型群眾運動,政府從未用誠意回應過訴求。

還不特止,一些親建制人士更要火上加油,當全香港人都是白癡,即使去到今日如此撕裂的局面,他們仍可說出黃飛鴻這等荒謬的說話。還有那些靠維穩費糊口的可憐蟲,益發面目可憎,越叫人憤怒。

這些陣營,完全不想令民怨消退,連稍減也不想,硬要將怒火燒至最烈。

至今,你沒有見到誰真的希望解決問題。政治問題,要政治解決,如今,把一切推到警方身上,用治安角度解決政治問題,說到底,根本不是希望解決問題。

對話,不一定能解決眼前困局,但不對話,究竟大家每天露宿街頭,又為了什麼?對話是第一步,以後怎樣走得看對話結果,但這個第一步,為什麼至今都沒有展開?為什麼多次對話機會,都會落空?

經過今晚,可以推斷,清多少次路障,仍然會有人再蜂湧而至。看着這種局面,可以斷定,如果單靠警方而不靠政治解決,並不可能。走出來的市民太多,而且在過去三星期,已完全克服抗爭的心理恐懼,已有了豐富的抗爭經驗,已預演了很多他們一生都沒有想過要面對的情況,這群人誓將越難對付,更重要的是,這群人似乎還會越來越多。

旺角難以動用催淚彈,而且因為第一天已用了殺手鐧而惹起極大民憤,再用的壓力太大。如果用橡膠子彈,那麼以後這個政府、這支警隊將成為幾代人的仇敵,無異飲鴆止渴。

是不是,有人根本不想解決問題?

是不是,有人在暗角等待出動解放軍的命令?

是不是,有人就想在今天,把香港毀掉?

看不透。

無論局面怎樣發展下去,我們對這個政權已不存寄望。英國政府在六七暴動後,會檢討並推行緩和矛盾的政策,為年輕人找發洩和向上流動的出路,穩定社會,其管治之高明,令一個殖民地政府就比很多主權國政府管治得更有效。但我深信,今天這個政府不會有任何變化,他們仍然會明目張膽輸送利益,他們會做的「改善措施」,就是借畸型議會,借建制派和功能組別的票,修訂不同法律,加強對示威者的打壓,加強箝制言論自由,包括針對網絡,希望用強硬手段令今天發生的事不再發生,而不會用大禹治水的方法疏導民怨。

但歷史不是證實了,堵塞洪水注定失敗了嗎?何況是江河缺堤?

今天,香港已變得壁壘分明,中間地帶越來越少。在這個時局,我們不可能將對方拉到己方陣營,因為說理已說了千百萬遍,說不通了,但,情緒將會把對方陣營推過我們這邊。例如,內地經濟、金融、疫症等危機爆發引發的悲情,將令更多原本還支持政府的人推向針對政府。結果,假若政府繼續以堵塞民怨的方針處理之後局面,再加上一個危機,那一個雪球,將溶化成淹沒一切的洪水。

哪管洪水滔天!

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我可否拉挑釁我的學生去暗角?



本來,有些歪理,真是一值不駁,但在如此是非不分的年代,不斷有人散播歪理。

例如,有些人為警察辯護,因為示威者連日來佔據,連累警察不斷開工和OT,又有人辱罵警察,事發當晚更有人向警察淋水(懷疑是被打那個,但未確認),甚至有傳那些是尿,所以,對他拳打腳踢很正常,甚至說,打得少。

在中學教書時,有次看守留堂班。有一個中一小朋友,情緒非常之失控,當他失控時,竟走去推跌椅和枱,其他留堂的同學眼巴巴看着整個過程,你可想像我的所謂尊嚴是何等受創。那一刻,我都想走過去摑他兩巴掌。但我是專業的,我知道我失控的話,局面將更加失控,於是我冷靜,用軟功,勸導佢,也讓他冷靜下來。

如果,我每天工作十二三小時(很多教師也如此),多日來面對教學、辦公室政治、高層、家長、學生問題等等壓力,在那一刻遇到這個挑釁我的學生,令我尊嚴受損,我可不可以,拉他到暗角,打佢一身?我保證,沒有人會看到,我會用我的方法令他無法驗傷,我只需要令他覺得非常恐怖,就可洩我心頭之忿。我想問,如果一個教師,這樣做,有沒有人覺得很合理?

如果覺得不合理,那七個警察的行為又如何合?警察給賦予武力而不代表可以濫用,正如教師給賦予管理學生的權力不代表可以濫用。警方可使用的武力,止於制伏,除非制伏不了並危及性命,才能將武力升級。一個用𠝹刀欲傷害警員的神經漢,被制伏後,也斷沒有理由向他拳打腳踢,何況一個只是倒水並已完全被制伏毫無反抗能力的示威者呢?

權力越大,便需要更大的掌控,但人易受權力侵蝕,所以越大的權力越應受到制衡。遮打運動,充份反映這一點――沒有制度上的改變,各方面的濫權誓將更重。